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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後食源性毒鼠強中毒診斷及處理原則

1、流行病學特點:攝入毒鼠強污染的食品或誤將毒鼠強作為食品或調味料食用。                                             
2、臨床表現:潛伏期數分鐘。主要症狀及體征:輕度中毒:出現頭痛、頭暈、噁心、嘔吐、四肢無力等症狀,可有肌顫或局灶性癲癇樣發作。中度中毒:在輕度中毒基礎上,可出現a) 癲癇樣大發作;b)精神病樣症狀,如覺、妄想等。重度中毒:在中度中毒基礎上,具有下列之一者:a) 癲癇持續症狀;b)臟器功能衰竭。
3、對患者的處理:無特效解毒劑。主要採取催吐、洗胃等措施,清除體內毒物,促進患者的神志清醒是搶救的關鍵措施。催吐:對於神志清晰、中毒不足24 h的中毒者,應立即催吐。洗胃:中毒不足24 h的中毒者,應洗胃。洗胃時使用清水即可,每次洗胃量胃300 mL~500 mL,直至洗出液澄清。中度和重度的患者洗胃後保留洗胃管,以備反覆洗胃和灌入活性炭。活性炭:輕度中毒患者洗胃後立即給予活性炭1次,中度和重度的患者在洗胃後最初24 h內,每6 h~8 h給予活性炭1次,24 h後仍可給予活性炭。劑量:成人每次50 g,兒童每次每公斤體重1 g,配製成8~10%混懸液經洗胃管灌入。血液灌流:中度和重度的患者應早期進行血液灌流,可多次進行,直至癲癇症狀得以控制。鎮靜止痙:給予基礎藥苯巴比妥鈉,並可與其他鎮靜止痙藥物合用。癲癇大發作和癲癇持續症狀患者可以給予地西泮。其他癲癇持續症狀超過30 min,連續兩次使用地西泮,抽搐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應及時給予靜脈麻醉劑(如硫噴妥鈉)或骨骼肌鬆弛劑(如羅庫溴銨)。密切監護心、腦、肝、腎等重要臟器功能,及時給予相應的支持治療。對不能排除有機氟類殺鼠劑的中毒者,在確診前可使用乙?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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