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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變的液化氣

1979年12月18日,吉林省吉林市煤氣公司液化氣站一台400立方米的液化石油氣貯罐突然破裂,當即噴出大量液化石油氣體,迅速四周蔓延,又與200米遠處的火源接觸引起燃燒,導致鄰近的10多個大小貯罐相繼燃燒爆炸,其煙高達百餘米,燃燒面積達6萬平方米,當場燒死32人,燒傷54人。

  1981年1月28日,北京市某印刷廠食堂使用的液化氣鋼瓶,在超裝之後,由於氣溫低,出氣量小,便採用熱水燙瓶底的方法,促使瓶內壓力驟增,造成超壓爆炸。大量液化氣噴出後又遇明火,導致二次爆炸,結果死傷10人。

    由於液化氣的善變,運輸或使用方式不符合安全,導致了許多起讓人觸目驚心的事故。

  液化氣在常溫常壓下呈氣態,為便於運輸和使用,通過降溫加壓之液化在貯罐和氣瓶中儲存;液態氣化迅速,體積膨脹約250倍擴散蔓延;液化氣易燃易爆,無論氣溫多麼低,與空氣混合濃度達2%-9%,一遇火種,哪怕是撞擊或靜電引起的微小火花,就會發生燃燒或爆炸。液化氣燃燒速度快、熱值高,燃燒時的中心溫度超過2000℃,足可以使鋼鐵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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