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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滑坡和泥石流的特徵

地震對滑坡、泥石流的作用在於,觸發滑坡、泥石流的滑動或流動,促進滑坡、泥石流的形成。其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 地震力的作用使斜坡體承受的慣性力發生改變,觸發了滑動和流動。
(2) 地震力的作用造成地表變形和裂縫的增加,減低了土石的力學強度指標,引起了地下水位的上升和徑流條件的改變,進一步加劇了滑坡、泥石流的形成。
(3) 地震觸發的崩塌、滑坡、冰崩、雪崩、堤壩決崩以及其他水源的變化等為泥石流提供大量的鬆散固體物質和水源,進一步擴大了泥石流的規模。
地震觸發和促進的作用,造成了兩種類型的滑坡和泥石流。一方面,由於地震的觸發作用,震時出現大量的滑坡、泥石流;另一方面,地震使斜坡產生新的破壞,促使滑坡繼地震後陸續發生,稱為後發性滑坡、泥石流。地震滑坡、泥石流因地震的類型、強度等特性表現出鮮明的特點。
一個地震區的地震活動有高潮期和平靜期,呈現明顯的週期性。地震的週期性帶來了滑坡和泥石流活動的週期性。
1. 地震滑坡和泥石流與地震震級、烈度的關係
地震滑坡和泥石流的活動與地震震級、烈度具有明顯的關係。根據以往幾次強震調查和近年多次強震調查統計,滑坡和泥石流多發生在Ⅶ度及以上地區。僅在特殊情況下,Ⅵ度區才發生滑坡和崩塌。一般地說,5級左右的地震可以誘發滑坡和泥石流;5級地震誘發滑坡和泥石流的區域可達100多平方公里。8級以上的地震,誘發的滑坡和泥石流的區域可達幾萬平方公里。在相同條件下,地震震級越大,誘發滑坡和泥石流的面積也越大。
2. 地震類型與滑坡和泥石流的關係
「震群型」的地震比「主震-餘震型」的地震誘發的滑坡、泥石流要多,規模要大。「震群型」的特點是地震能量分多次釋放。第一次地震地表產生破壞之後,緊接著第二次、第三次地震,產生的破壞要嚴重得多,所以形成的滑坡和泥石流要多而大。
3. 地震滑坡和泥石流規模大、形成時間短
地震滑坡和泥石流與自然滑坡、泥石流相比規模大,形成時間短。一般滑坡和泥石流發育過程要經歷較長的時間(幾十年到幾百年),有明顯的階段性。而地震滑坡因地震的突發作用,使處於極限平衡或接近極限平衡的山坡在剎那間就完成裂縫、下滑的全過程。而地震泥石流也是在震時或震後降雨時迅速暴發。
4. 地震滑坡和泥石流災害延續時間長,反覆性大
一次強震之後發生大量的滑坡和崩塌,滑坡、崩塌為形成大型的泥石流提供了物質來源。泥石流在流動的過程中對河床進行下切,兩岸進行沖刷和刮挖,這樣使邊坡又失去平衡,產生新的滑坡。這樣循環反覆互為因果, 因而地震滑坡和泥石流災害延續時間長,從地震開始, 一直延續到次年乃至於數年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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